首次應用液壓升降臺減速器時,應在運行100小時時更換新潤滑油,并在后續運行中定期維護潤滑油質量。滲透有殘留物或霉變的潤滑油應立即更換。正常情況下,長期連續工作的減速機每6-8個月更換一次,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減速機每10個月更換一次。
液壓升降臺減速器的潤滑油加注量根據減速器本體游標尺塞溢出的潤滑油確定。
當工作溫度低于零攝氏度時,應選擇粘度較低的潤滑油。液壓升降平臺減速器采用油潤濕。更換潤滑油時,減速器應加入與原減速器相同品牌的潤滑油,不能與不同品牌的潤滑油一起使用。允許混合使用相同品牌、不同粘度的潤滑油。在整個換油過程中,蝸輪蝸桿要用與運行中相同品牌的潤滑油加熱后清洗干凈。
在整個工作過程中,如果潤滑油溫度超過100℃或產生異常噪音,應立即停機并檢查原因。只有經過故障檢測或更換潤滑油后,才能重新使用。
液壓升降平臺的減速器應在一年內認真檢查清洗一次,在各部件沒有明顯損壞的情況下,不需要拆卸、維修和調整。